公路超载直接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技术标准

一、系统组成

1、高速公路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一般由前端货车超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和后端货车超载信息管理组成。

2、前端货运车辆超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一般由不停机称重设备、车辆轮廓尺寸检测设备、车牌识别抓拍设备、车辆检测器、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发布设备、交通标志等组成、供电及防雷设施、现场控制柜、信息采集处理及网络传输设备、不停机称重及检测区域、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配套设施。

3、后端货运车辆超载信息管理(含直接执法)平台一般由县(区)、市、省超载信息管理(含直接执法)平台组成。

交流可持续发展 (2)

2、功能要求

1、不停机称重设备的功能要求

1.1 运行速度范围

不停车称重设备的速度范围为(0.5~100)公里/小时,以便货运车辆通过不停车检测区域。

1.2 车辆总重精度等级

(1)不间断称重设备在允许运行速度范围内称量车辆和货物总重量的最大允许误差不应低于准确度等级5级和10级的规定和要求。 JJG 9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表2-1)。

表2-1 车辆总重动态称重最大允许误差

交流可持续发展 (3)

(二)货运车辆通过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时,出现频繁加减速、跳秤、停车、S弯、穿越、压线、倒车、走走停停等异常驾驶行为的;短时间内,不间断称重设备的车辆总重量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2-1的规定和要求。(按车道并朝相反方向行驶很重要)。

1.3不停机称重设备使用的称重传感器应符合GB/T7551《称重传感器》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寿命≥5000万轴,不停机称重设备使用的称重传感器防护等级停止称重不应低于IP68。。

1.4不停机称重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低于4000h,关键部件保修期不低于2年,使用寿命不低于5年。

1.5 断电保护要求

(1)断电时,不停机称重设备应能自动存储当前设定的参数和称重信息,存储时间应不小于72h。

(2)在停电情况下,不停机称重设备内部时钟的运行时间应不小于72d。

1.6 防腐处理要求

不停机称重设备的外露金属部件应按照GB/T18226《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防腐处理。

1.7 不停车称重设备的车辆检测器测速误差应≤±1km/h,车流量检测准确度应≥99%。

1.8 不停机称重设备车辆分离器技术要求如下:

(1)轴数检测精度应≥98%。

(2)轴距检测误差应≤±10cm。

(3)车辆分类准确率≥95%。

(4)跨渠道识别率≥98%。

1.9工作环境温度适用范围应满足-20℃~+80℃,耐环境湿气技术指标应满足JT/T817《通用技术要求和《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1.10 应采取防雨、防尘措施,防护等级应符合JT/T817的规定和要求。

交流可持续发展 (5)
交流可持续发展 (4)

2、车辆外形尺寸检测设备的功能要求

2.1当货运车辆以(0.5~100)km/h的速度通过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时,应能自动完成几何尺寸和长度3D模型的实时快速检测、货车的宽度、高度,并输出正确的识别结果。响应时间不应小于30ms,完成单次检测并输出结果的时间不应大于5s。

2.2 货车长、宽、高的几何测量范围应符合表2-2的要求。

表2-2 车辆外形尺寸检测设备测量范围

交流可持续发展 (6)

2.3 货运车辆长、宽、高的几何尺寸测量分辨率不大于1mm,车辆轮廓尺寸检测设备的测量误差在1~100km/正常运行速度范围内应满足下列要求:(在运行速度方面,应符合以往动态称重设备的要求)。

(1)长度误差≤±500mm;

(2)宽度误差≤±100mm;

(3)高度误差≤±50mm。

2.4 车辆外形尺寸检测设备激光光斑检测频率应≥1kHz,并应具有机动车GB1589《汽车外形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9类车型和车速检测功能,拖车和汽车列车”。

2.5 应具有货车并列、S弯行驶状态判断、黑色材料遮挡、高反射率材料货车轮廓几何尺寸检测等功能。

2.6 应具有货运机动车分类车型、交通量、定位速度、前方时间距离、跟车百分比、前方间距、时间占用检测功能。货运机动车车型分类准确率≥95%。

2.7工作环境温度适用范围应满足-20℃~+55℃,耐环境湿气技术指标应满足JT/T817《通用技术要求和《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2.8 激光车辆轮廓尺寸检测设备应安装有检修通道的龙门架

2.9 车辆外形尺寸检测设备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7。

3、车牌识别抓拍设备功能要求

3.1 车牌识别捕捉设备的功能要求应符合GB/T 28649《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2 车牌识别捕捉设备应配备补光灯或闪光灯,应能在任何天气条件下清晰捕捉通过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的车辆编号,并输出正确的识别结果。

3.3 车牌识别抓拍设备白天车牌识别准确率应≥99%,夜间车牌识别准确率≥95%,识别时间不应大于300ms。

3.4 采集的货运车辆号牌图像应以全角JPG格式清晰输出,识别结果应包括识别时间、车牌颜色等。

3.5 车牌识别抓拍图像像素不应低于500万,其他抓拍图像像素不应低于300万,货运车辆通过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时,应抓拍车辆的正面、两侧车辆及车辆后方共计不少于4张高清图像。

3.6 根据前方高清图像信息,应能清楚地区分货运车辆车牌区域、车头及驾驶室特征、车头颜色等,并能清晰区分车轴数量、车身颜色、车辆基本情况等。根据车辆侧面的高清图像信息来识别所运输的货物;根据车辆尾部高清图像信息,可区分尾部车牌号、车身颜色等信息。

3.7 每幅图像应叠加检测日期、检测时间、检测地点、车货总重、车辆尺寸、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等信息。

3.8 采集图像信息传输通道的带宽应不小于10Mbps。

3.9 应具有通讯异常、断电等故障自检功能。

3.10 工作环境温度适用范围应满足-20℃~+55℃,耐环境湿气技术指标应满足JT/T817《通用技术要求和《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3.11 车牌识别采集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4 视频监控设备功能要求

4.1视频监控摄像机应具有红外日夜摄像功能,并应能对称重检测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全方位摄像功能,并保存不少于10s的违法货运车辆超载取证视频数据。

4.2 应具有自诊断、视场校准和自动补偿功能。

4.3 取证视频图像应不低于300万像素,并应清晰、稳定。

4.4 应具有旋转和变焦功能,可根据控制指令进行水平、垂直旋转和镜头变焦。

4.5 应具有清洗、清除雨、霜雾灯的功能,并应能及时对防护罩进行清洗、加热和除霜。

4.6 取证视频图像应实时传输至县(市)级超载信息管理和直接执法平台。

4.7 视频监控设备及其附件的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GA/T99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8 工作环境温度适用范围应满足-20℃~+55℃,耐环境湿气技术指标应满足JT/T817《通用技术要求和《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交流可持续发展 (7)

5 信息发布设备的功能要求

5.1 应能向超载违法车辆驾驶人实时发布车辆超载信息。

5.2 应能发布、显示文本交替、滚动等信息。

5.3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主要功能指标和技术指标应符合GB/T23828《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4双立柱龙门式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屏常用像素间距可选择:10mm、16mm、25mm。四车道和六车道的显示面积尺寸分别可以为10平方米和14平方米。显示内容格式可以为1行14列。

5.5 单柱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显示屏的像素间距可选择:10mm、16mm、25mm。显示屏尺寸可选择6平方米、11平方米。显示内容格式可以是4行9列。

5.6 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设计和设置及视觉识别距离应充分考虑路段货运车辆的实际速度和视觉识别需要,并满足GB/T23828《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标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迹象”。

6 交通标志设置要求

6.1 在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距离不小于200米处设置进入“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的交通标志。

6.2 在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不少于150米处设置“禁止变道”交通标志。

6.3 在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后方不少于200米处设置“解除禁止变道”交通标志。

6.4 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和要求。

7、供电设备及防雷接地要求

7.1 超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应配备稳定可靠的供电线路,应能满足24小时不间断供电运行的要求。

7.2 过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及相关部件的供电接口和控制接口应采取必要的防雷、过电压防护措施,防护措施应符合JT/T817《通用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试验方法》。

7.3 过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宜采用单点就近接地方式,宜采用直流并联接地方式。

7.4 过载信息采集取证设备的防雷电阻应≤10Ω,保护接地电阻应≤4Ω。

8 现场控制柜功能要求

交流可持续发展 (8)
交流可持续发展 (9)

8.1 配置超载信息采集取证系统的现场控制柜应能存放数据采集处理器、车辆探测器、网络交换机等设备。应能将货车超载信息上传至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交通综合行政直接执法平台,并能将货车超载信息实时传输至高速公路LED可变信息牌进行发布显示。

8.2 控制柜采用双层机箱密封设计,能有效防尘、防雨,并具有独立的温控系统。

8.3 控制柜应设计有插槽,以便于功能扩展。

8.4 控制柜应设有数据安全保护设备,避免超限检测数据泄露。

九、公路超限超限设置不停车称重区的要求

9.1 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由不停车称重设备载体(石英晶体传感器)及其前、后端导向段组成(按前30米、后15米硬化路面计算)。后)(图 2-1)。

交流可持续发展 (10)

图2-1 不间断称重区域示意图

9.2 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的位置不应位于平坦、纵向曲线半径较小、视距较差和长下坡等路段,且线性指标应符合ASTM E1318“具有用户要求和测试的公路动态称重(WIM)系统的标准规范”。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1)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内60m引导路段和后30m引导路段道路中心线转弯半径应≥1.7km。

(2)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60m引导路段和后30m引导路段路面的纵坡度应≤2%。

(3)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60m引导路段和后30m引导路段路面横坡度i应满足1%≤i≤2%。

(4)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150m引导路段内不应有遮挡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

(五)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位置与同一路段公路隧道出入口的距离不得小于2公里,且不得小于1公里。

(6)传感器与路面连接的水平误差不高于0.1mm

9.3 为保证不停车称重数据的准确性和行车安全,不停车称重检测区域前60m引导路段与后30m引导路段的道路车道隔离宜采用实线隔离。

9.4 不间断称重检测区指导路段施工

(1)引导路段路基应稳定,路面摩擦系数应满足该路段设计要求。

(2)引导路段路面应平整、密实,沥青路面不应有车辙、坑洼、沉陷、拥堵、裂缝、网裂、凸起,水泥路面不应有交错、破损等现象。板块、沉陷、积泥等病害。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平整度应符合JTGF8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引导路段路面宽度应能支持称重范围内最宽货车正常通行。

(4)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路面中心线应用双黄(单黄)实线隔离,车道分界线应用白色实线隔离。

3、接口协议及数据格式要求

高速公路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的接口协议和数据格式应符合《福建省交通综合行政直接执法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证县(区)、市、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省级超载信息管理(含直接执法)平台。

交流可持续发展 (11)

恩维科科技有限公司

E-mail: info@enviko-tech.com

https://www.envikotech.com

成都办事处: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2号楼1单元2004号

香港办事处:香港新会街251号祥宏大厦8楼

工厂:四川省绵阳市金家林工业区36栋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