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货车违法超载、超载,不仅破坏公路、桥梁设施,还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卡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80%以上与超限、超载运输有关。
传统超限超载运输卡口模式执法效率低,易造成超限车辆漏检现象,而直接执法检测点管控模式依靠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系统自动检测、识别和筛查全天候对过往车辆进行通行,从而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精准高效控制。为加强超载运输行为治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道路超限直接执法制度逐步在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应用,公路超限治理取得显著成效。结果,高速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5%以内,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
直接执行制度的框架
一、治理体系框架及职能
直接执法模式是指通过高速、精准的动态称重设备自动采集过往车辆的重量等相关数据,从而判断货运车辆是否超载、超载,并依靠科技手段调取证据,事后通知并处理。
交通运输部组织建设全国网管信息系统,省级系统数据互联共享,为部际、省际业务协调提供支撑,有效监督国家治理和超级治理工作;省级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建设,实现辖区内业务管理和服务功能,支持省、市、县三级开展检查、并与部级系统对接。
以浙江为例,全省网络化治理体系采用自上而下的四层架构、三级管理,具体如下:
1)省级治理平台
发挥全省网络化治理体系六大平台的作用,即:基础数据中心平台、数据交换平台、行政处罚平台、一次性违法辅助判断平台、考核评价平台和统计分析展示平台。与省政务服务网连接,获取事项库、裁量库、执法人员库,实时上报行政处罚办理信息;与交警系统对接,获取货运车辆信息和驾驶员信息,复制违法超限运输信息;与运输管理系统对接,获取运输企业、货运车辆等信息,复制违法超限运输信息;统一的文档模板和治理站的基本信息及黑名单/许可证管理;实现大件运输一趟一罚的辅助裁决;对全省监测站运行情况和超控业务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数据统计和分析,对全省的治理和超治理政策进行评估,为政策出台提供量化支撑;为各级治理工作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建立省、市、县三级业务数据库。
2)地级治理超级模块
负责辖区内业务基础信息综合管理、超限信息统计分析、本市执法检查、案件行政复议、业务部署、检查考核等工作。
3)区县治理超级模块
接收并存储辖区内各类超限检测场地和设施的数据(包括各类超限检测数据、图片、视频)。收集/审查/确认本地区违法超限数据,档案归档,并在区县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和展示。
4)直接执法检查站
通过设置在道路上的动态称重抓拍取证设备,获取过往卡车的重量、车牌等相关信息。
2. 直接执行系统的构成和功能
直接执法系统现场设备(见图1)主要包括自动称重检测设备、车辆抓拍识别设备、违法行为通报设施、视频监控设备等。
1)称重设备:包括称重传感器、称重控制器(工业计算机)、汽车分配器等,应经过相关有资质的计量机构检定,称重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2)高清识别抓拍设备:用于采集车辆的图像,包括车牌、车身状况、车牌号码以及可以识别车辆的颜色。
3)视频监控设备:利用视频监控设备获取卡车自动称重检测设备的过程,视频监控设备获取的监控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4)信息发布设备:通过可变信息板,可对已检测超限的车辆实时发布超限通知,引导货车司机到最近的卸货地点卸货。
直接执法检测点设计
项目选址
为提高杀伤力的有效性,应按照“总体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选择直接执法检查站,并优先选择具有以下特点的道路:
1)卡车严重超限或卡车必须通过道路;
2)与重点保护桥梁相连的道路;
3)省界、市界和其他行政区域交界道路;
4)车辆容易绕行的乡村道路。
2. 称重设施设计
2.1.动态汽车衡
动态汽车衡是一种自动称重仪器,用于测量车辆通过时的纵向质量(毛重)、轴荷、轴组荷,主要有载荷
该装置由数据处理部分和显示仪表组成,其中数据处理部分通常设计为控制柜的形式。根据载体的不同,动态汽车衡可分为车载式、轴重式、双平台式、轴组式、多布置组合式,平板式也可视为轴组式的范畴。载体的工作原理是测量载体承受轮胎载荷时的电信号,然后通过放大和信号处理将其转换为车辆的质量,可分为应变片式和石英晶体式两大类类型。
在满足检测精度要求的情况下,应根据路况选择合适的动态汽车衡,鼓励使用高精度、低成本、符合标准的新技术称重设备,可排队并通过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的卡车可准确分离。
2.2.外场设备部署
图2为直接执行站典型布置图,表1为主要设备功能要求。当直接执行检测点设置在单条路面时,应在整个道路断面设置动态汽车衡,因条件无法在整个断面设置的,可设置错位等隔离设施。应增加驾驶和骑行的方式,避免车辆逃避称重。
图2 直接执行站典型示意图
表 1. 关键器件功能要求
设备名称 | 主要功能要求: | |
1 | 动态汽车衡 | 可自动检测车辆的时间、轴数、车速、单轴轴重、车货总重、轴距等信息;可通过货运车辆准确区分排队模式;可处理货运车辆变道、超速等异常行驶状态;可将前端卡车超限信息实时传输至管理系统;可以满足无人值守状态下不间断的全天候连续工作;应具有故障自检功能 |
2 | 车牌识别采集设备 | 应配备补光灯或闪光灯;可清晰捕捉车牌号,环保配置,建议使用三合一补光灯,避免光污染;能够以全幅 JPG 格式捕获货运车辆号牌图像;应能拍摄1张正面高清图片,根据图片信息应能清晰区分货运车辆的车牌区域、车头及驾驶室特征、车头颜色汽车的;车辆识别抓拍设备应能从侧面、尾部多个角度拍摄通过不间断称重检测区域的车辆图像,并应能清晰区分货运车辆的轴数、根据图像信息判断车身颜色、所运货物的基本情况;车辆识别抓拍设备应具有故障自检功能;异常事件捕捉装置支持异常车辆穿越、压实线检测功能。 |
3 | 视频监控设备 | 取证图像应至少为 200 万像素,并且应防篡改。 |
4 | 信息发布设备 | 应能将车辆超限检测信息实时发布给超限车辆驾驶员,并能实现文字交替、滚动等显示方式。 |
当检测到车辆涉嫌超载时,将通过可变信息牌显示车牌,并将车辆引导至附近的超载运输检查点进行处理。信息板与动态汽车衡的设置距离应满足车辆视觉要求,建议根据路况选择合适的可变信息板类型和设置距离;当信息板与动态汽车衡之间的距离因道路线形条件而不能满足驾驶员的可视性要求时,建议限制卡车的行驶速度或调整信息板LED颗粒的角度来改善驾驶员的可见时间。
3、减少称量误差的措施设计
根据处罚标准中超载划分的要求,在运行速度1~80km/h的情况下,动态称重中车辆和货物的总重量应满足精度等级10级的要求,且车辆总重约定真值的百分比不超过首次检验与后续检验的误差
±5.00%,使用中测试误差不超过±10.0%。
为了减少路面因素对称重造成的误差,直接执行站称重设备前后影响称重的区域的路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面的纵坡度不宜大于2%,横向坡度不宜大于2%;
2)水泥路面时,回填水泥混凝土与现有水泥路面之间设置变形缝、拉杆和填料;
3)在沥青路面上,回填水泥混凝土与现有沥青面层之间采用坡度过渡。指挥执行站
选择点应避免安装在下列路段:
1)距平交路口200m以内的路段;
2)路段车道变化数量;
3)立交桥(空气动力影响)和引桥(均匀性差)路段;
4)会对车辆产生动力影响的桥梁或其他结构的路段;
5) 无线电发射站下方或附近的路段以及高压电力线下方的铁轨。
另外,为了减少车辆行驶行为造成的称重误差,在称重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
1)行驶车道为多车道时,车道分割线采用实线,禁止车辆变道;
2)当路段线形良好、易于超速时,在称重检测区域前设置货车限速标志;
3)为打击遮挡车牌、逆行、排队尾随等故意逃避处罚的驾驶行为,可增设违法抓拍识别设备。
结论
综上所述,直接执行检测点的布设应综合考虑区域路网、道路条件及周边环境后综合确定,并根据安装地点的道路情况进行减少误差设计,以减少误差。操作和维护过程中的错误。为了降低动态称重施工成本,除了统筹规划、合理选择布置点外,还需要明确管理权限,多部门、多角度协调管理,努力减少超载。从源头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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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3月9日